[公告]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7产发01: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
[公告]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7产发01: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2018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4:25:50 中财网
债券简称:
1
7
产发
01
债券代码
:
1432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0
18
年
定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南湖路
1
号(宿迁市党政办公大楼
236
房))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2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
19
年
6
月
重点声明
根据
《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
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
受托管理协议》
、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
书
》
等
相关规定
和约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国信证券
”
)
作为受托管理人,
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
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
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目 录
重点声明
................................
................................
................................
........................
1
释义
................................
................................
................................
................................
3
第一章
本期债券
概况
................................
................................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
............
6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
................................
................
8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
................................
......
13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
14
第六章
本期债券
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章
本期债券
跟踪评级情况
................................
................................
..............
16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
..............................
17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
本期债券
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
18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
..........
19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
................................
..
2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指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
7
年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
万元
/
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
万元
/
亿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
本期债券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
及代码
: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为“
17
产发
01
”,代码为“
143200
”
。
3
、发行规模
及利率
:人民币
100,000.00
万
元
,发行利率为
4.85
%
。
4
、债券余额:人民币
100,000.00
万
元
,本年度利率为
4.85
%
。
5
、债券期限:
10
年
,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
6
、起息日:
2017
年
7
月
25
日
。
7
、付息日:
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2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8
、本金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7
月
25
日;若投资者在债券
存续期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第
5
年末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9
、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
1
0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2
日发布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
[20
1
8
]11
07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
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评级展望为稳定。
1
1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所募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债务
。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
本期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相关
约定
,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
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
受
托管理人职责。
具体情况
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
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杭州分行的壹亿元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被起诉
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前
次诉讼进展情况及为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在徽商银行南京分行的柒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被起诉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的壹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翔盛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被起诉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的贰亿
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
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被起诉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
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的贰亿零玖佰万元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被起诉事
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
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
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的
壹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
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生债务违约
被起诉事项
的诉讼进展情况
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针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的贰亿零玖佰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
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的诉讼进展情况及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伍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被起诉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
2018
年
8
月
2
日针对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的贰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的诉讼进展情况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针对
发行人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相关要求,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范晓
路的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青海湖路
17
号江苏银行办公大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韩锋
经营范围: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营运;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投资管理;高新
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
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主要业务情况:
发行人
主营业务为白酒、红酒、纺织与服装的生产与销售及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包括粮食收储、景区收入、化肥及粘胶销售、码头装卸、担
保、贷款利息收入等。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
的主要产品为白酒,包括中高档白酒和普通白酒,
生产经营主体为
发行人
下属控股上市子
公司
洋河股份以及洋河股份的全资子
公
司
双沟股份。其中,中高档白酒包括“洋河蓝色经典”系列、“双沟珍宝坊”、“青
花瓷”、“洋河大曲”系列,普通白酒包括“洋河普优曲”系列、“敦煌古酿”系
列。
截至
201
8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7,183,254.8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
计
1,943,774.85
万元。
201
8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514,611.42
万元,
较
201
7
年增加
427,998.26
万元;实现息税折摊前利润(
EBITDA
)
1,190,564.95
万元,较
201
7
年增加
167,368.4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4,388.31
万元,较
201
7
年增加
23,793.83
万元。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本期
上年同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
收入占
比(%)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
收入占
比(%)
酒类
2,318,690.21
552,741.74
76.16
92.21
1,946,836.57
628,576.31
67.71
93.30
粮食
18,915.86
18,830.92
0.45
0.75
21,355.05
21,127.90
1.06
1.02
纺织及服装
57,209.77
44,193.18
22.75
2.28
54,724.08
44,386.02
18.89
2.62
码头装卸
259.46
105.38
59.39
0.01
207.60
74.36
64.18
0.01
担保业务
2,208.98
-
100.00
0.09
2,411.61
-
100.00
0.12
贷款利息
6,100.33
626.01
89.74
0.24
6,753.35
123.96
98.16
0.32
工程及维修
等
-
-
-
-
431.85
127.49
70.48
0.02
其他
11,421.63
9.93
99.91
0.45
2,541.26
120.82
95.25
0.12
主营业务小
计
2,414,806.24
616,507.16
74.47
96.03
2,035,261.37
694,536.86
65.87
97.54
其他业务
99,805.17
82,998.93
16.84
3.97
51,351.79
41,585.04
19.02
2.46
合计
2,514,611.42
699,506.10
72.18
100.00
2,086,613.16
736,121.90
64.72
100.00
三、发行人
20
1
8
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
20
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
18
年
度
/
末
20
17
年
度
/
末
同比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4,787,801.29
4,491,830.72
6.59%
货币资金
598,900.04
367,707.67
62.8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2,194.97
103,768.93
-
59.34%
预付款项
19,924.80
28,830.76
-
30.89%
其他应收款
348,283.06
460,938.24
-
24.44%
存货
1,677,742.48
1,828,086.02
-
8.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2,000.00
55,220.00
102.83%
其他流动资产
1,988,755.27
1,647,279.10
20.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95,453.59
2,258,388.15
6.07%
总资产
7,183,254.88
6,750,218.88
6.42%
流动负债合计
2,375,626.38
2,349,972.68
1.09%
短期借款
289,916.21
176,718.34
64.0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1,971.52
230,845.34
-
25.50%
预收款项
452,128.00
425,951.25
6.15%
其他应付款
925,489.79
987,418.80
-
6.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9,972.80
-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3,489.43
449,034.18
38.85%
总负债
2,999,115.82
2,799,006.86
7.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84,139.06
3,951,212.02
5.9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43,774.85
1,969,973.56
-
1.33%
营业总收入
2,514,611.42
2,086,613.16
20.51%
营业总成本
1,520,917.30
1,263,108.95
20.4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388.31
270,594.48
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734,093.34
831,586.63
-
1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20,373.02
-
509,417.68
17.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05,715.41
-
376,869.39
71.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8,015.74
320,056.83
64.98%
(
二
)发行人
20
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
、
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
18
年度
/
末
20
17
年度
/
末
同比变动比例
流动比率
2.0
2
1.91
5.4
4
%
速动比率
1.31
1.13
15.4
9
%
资产负债率
(
%
)
41.75
41.47
0.6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
1,190,564.95
1,023,196.46
1
6.36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6.65
23.19
14.
94
%
贷款偿还率
(
%
)
100.00
100.00
0.00
%
利息偿付率
(
%
)
100.00
100.00
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
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4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
/
应偿还贷款额;
6
、利息偿付率
=
实际利息支出
/
应付利息支出;
7
、
EBITDA=
利润总额
+
利息支出
+
固定资产折旧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无形资产摊销
+
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
(三)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2018
年末
,
发行人
货币资金较
2
017
年末增加
62.87%
,主要系
应收账款
和其
他应收款回款,
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
2
017
年末减少
59.34%
,主要系承
兑汇票年底承兑从而减少,且应收账款
回收加快
也大幅减少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
预付款项较
2
017
年末减少
30.89%
,主要系
预付款在
2018
年底
完成
结算
所致
。
2018
年末
,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
较
2
017
年末减少
24.44
%
,主要系
与宿迁市融
资调度管理中心的其他应收款减少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
2
017
年末增加
102.83%
,主
要系信托理财产品大幅增加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
较
2017
年末
增加
20.73
%
,主要系
持有的
短
期
信托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
短期借款较
2
017
年末增加
64.06%
,主要系
因业务发展需
要短期融资
增加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较
2
017
年末减少
25.50
%
,主要系
应
付的
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及
应付货款、工程及设备款减少所致。
2018
年末
,
发行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7
年末减少
100.00%
,主
要系已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018
年
,
发行人营业总收入
较
2
017
年增加
20.51
%
,主要系
发行人酒类销售
收入增长所致。
2018
年
,
发行人营业总成本
较
2
017
年
增加
20.41
%
,主要系
发行人酒类销售
收入增长
,销售成本也随之增长
。
2018
年
,
发行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
流出
额较
2017
年
减少
71.95%
,主要
系
2
018
年发行人
发行债券
规模
较
2
017
年有所增加,
发行债券
包括
18
洋河
MTN001
中期票据
6
亿元、
18
洋河
01
公司债券
5
亿元、
18
洋河
02
公司债券
5
亿元、
18
洋河
SCP001
超短期融资券
6
亿元、
18
洋河
SCP002
超短期融资券
7
亿元、
18
洋河
SCP003
超短期融资券
8
亿元、
18
洋河
SCP004
超短期融资券
5
亿元
,
导致
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从而
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减少
。
2018
年末
,发行人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
2
017
年
末增加
64.98%
,主要系
2
018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净流出减少所致
。
2018
年末
,
发行人流动比率
较
2
017
年末增加
5.4
4
%
,
速动比率
较
2017
年末
增加
15.4
9
%
,主要系
发行人流动资产增加
所致
。
2018
年
,
发行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
较
2
017
年增加
1
6.36
%
,
主要系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018
年
,
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较
2
017
年增
加
1
4.
94
%
,主要系发
行人
EBITDA
增加所致。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
、发行人偿债
意愿
分析
截至
本
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近三年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
付息兑付
,
没有出现延期付息
兑付
和未付息
兑付
的情况。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均
为
100.00%
。发行人的债务履行情况良好,偿债意愿
较强
。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末
和
2018
年
末
,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91
和
2.
0
2
,
速动比率分别
为
1.13
和
1.3
1
。
发行人
流动比率始终保持在
较高
水平,
发行人
流动资产对流动
负债的覆盖能力较强。总体看来,
发行人
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发行人
具备较
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2017
年末
和
2018
年
末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47%
和
41.75
%
,
资产
负债率
维持在较低水平
。
2017
年度
和
2018
年
度
,
发行人
EBITDA
利息
保障
倍数
分别为
23.19
和
2
6.65
,由于发行人利润总额增加,
尽管
同时利息支出
也
略有增
加
,
但
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
高
的水平。总体来看,
发行人
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长期偿债能力
较强
。
最近两年
,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利润
稳步增加
,
2017
年度
和
2018
年度营业收
入分别为
2,086,613.16
万元和
2,514,611.4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07,855.27
万元
和
831,077.35
万元。
同时,发行人具有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
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共计
77.20
亿元,尚有
52.00
亿元授信额度尚未使用。
综合上述分析,发行人未来一定期间的偿债能力良好。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于
2
017
年
7
月
2
1
日发行
本
期
债券
,
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1
0.00
亿元。
本次
公司债券募集款项已于
2
017
年
7
月
2
6
日汇入
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
与偿债
保障金
专项账户。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
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本
期
债券
募集资金
拟用
于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债务
。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
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债券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亿元。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债务
。
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一致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
已
在
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分行
设立了
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发行
人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将该专项账
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截至
2018
月
12
月
31
日
,
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
正常
。
第六章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本息
偿付情况
一、
本期债券
增信机制变更及执行情况
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
本期债券
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
本期债券
偿债保障措施
的
变更及
相应的
执行情况
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
本期债券
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为
本期债券
的按时、足
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
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
诺一致。
三、
本期债券
的本息偿付情况
2018
年
7
月
25
日,
发行人
及时足额完成本期债券
2
018
年度付息工作。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机构,根据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
[2018]1107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
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较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3
日
出具
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
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
[2017]1174
号)
的评级结果
没有发生变化
。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无。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
信息披露负责人
变动情况
2019
年
1
月
3
0
日
,发行人负责
本期债券
的信息披露负责人
发生变动
,变更
后的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范晓路
联系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青海湖路
17
号(江苏银行办公大楼)
12
层
电话
86
-
527
-
81686005
传真
86
-
527
-
81686002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20
18
年度,
发行人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
和资信评级机构
未
发生变动。
(一)
发行人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67
号
A1601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樊晓军、赵云霞
受托管理人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联系人
刘蒙迪
联系电话
010
-
88005377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
8
年度,“
17
产发
01
”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
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正常担保业务)
为
66.66
亿元
,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万元)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三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63,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箭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泗阳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58,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0,000.00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8,700.00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18,000.00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允友成生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2,011.00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6,350.00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
宿迁市知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电建智谷小镇
建设宿迁有限公司
500.00
合计
666,561.00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
,发行人
发生的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案件
进展情况
涉及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对公司经营
情况和偿债
能力的影响
临时公告披
露日期
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
限公司为江苏翔盛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平
安银行杭州分行的壹亿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
司现已与平安银行杭
州分行达成和解,由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
1亿元
否
无重大不利
影响
2018年1月
10日、2018
年4月3日
案件
进展情况
涉及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对公司经营
情况和偿债
能力的影响
临时公告披
露日期
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江苏翔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
违约,平安银行杭州分
行对杭州翔盛热电
有限
公司、江苏翔盛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沈
柏祥、汪丽君提起诉讼
。
司代偿本金壹亿元整
,利息部分免除。江
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已经完成代偿,原告
撤诉。江苏洋河集团
有限公司现已向反担
保人(当地
AA
区级
平台公司)启动追偿
程序。
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
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在徽
商银行南京分行的柒仟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江苏翔盛粘胶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
务违约,徽商银行南京
分行对江苏翔盛粘胶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沈
柏祥、汪丽君提起诉讼
。
本案现处于一审审理
阶段。
0.7亿元
否
无重大不利
影响
2018年4月
3日
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
限公司为江苏翔盛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渤
海银行杭州分行的壹亿
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江苏翔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
违约,渤海银行杭州分
行对浙江翔盛集团有限
公司、江苏翔盛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沈
柏祥、汪丽君提起诉讼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作出判决,判
处江苏翔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归还
借款本金
100,000,000.00
元,支
付利息
2,342,237.82
元及罚息、复利合计
4,21
0,185.59
元,并支
付律师代理费
500,000.00
元。子公
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
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依据判决结
1亿元
否
无重大不利
影响
2018年5月
14日、2018
年7月12日
案件
进展情况
涉及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对公司经营
情况和偿债
能力的影响
临时公告披
露日期
果偿付对应债务及相
关费用。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为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
苏州分行的贰亿元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
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对江
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
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作出判决,判
处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
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借
款本金
2
亿元,支付
利息及复利
3,651,367.85
元(该利
息至
2018
年
5
月
20
日),及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实际给付
之日止,按年利率
6.525%
计算的罚息和
复利,并支付律师费
1,667,900
元。子公司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
司已依据判决结果偿
付对应债务及相关费
用。
2亿元
否
无重大不利
影响
2018年5月
16日、2018
年7月26日
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
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在中
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
行的贰亿零玖佰万元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约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
省分行对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江
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和
沈柏祥提起诉讼。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
司已与中国进出口银
行江苏省分行达成和
解,中国进出口银行
江苏省分行在案件审
理期间提出撤诉请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
院已于
2018
年
7
月
5
日裁定准许撤诉。
2.09亿元
否
无重大不利
影响
2018年6月
11日、2018
年7月17日
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
限公司为江苏翔盛粘胶
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案现处于一审审理
阶段。
0.5亿元
否
无重大不利
影响
2018年7月
17日
案件
进展情况
涉及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对公司经营
情况和偿债
能力的影响
临时公告披
露日期
司南京分行的伍仟万元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发生债务违
约,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
司和沈柏祥提起诉讼。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
更情况及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发
生
变更
,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
四、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除本章第二部分所列涉及的
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发行人未发
生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
其他
重大事项。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重大事项
,
国信证券
积极与发行人沟通,及时
出具
了
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国
信证券
将持续密切
关
注“
17
产发
01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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